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原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1-06-17 15:29:45      点击:

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原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相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原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原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向社会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公示内容如下:

一、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建设概况

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的前身是1991年筹建成立的江西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199711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区,201662日经国家发改委批复确定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2019621日经省政府批复更名为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19号,邮编:330100

3、联系人:邹

4、联系电话:0791-83670883

5、电子邮件:916158419@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南昌市环保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联系人:闻工

3、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怡园路1166,邮编330038

4、联系电话:0791-86356162

5、电子邮箱:99615981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园区原有规划及环评手续履行情况分——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园区规划实施情况详细回顾——编写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的工作内容有

分析园区原有规划及环评手续履行情况分析,调查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质量,回顾分析园区规划建设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指出园区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制约因素和解决方案,提出环评结论、要求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园区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园区建设的环境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园区周围现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包括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特此公告!

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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